大量返回立陶宛的人帶來了大量新想法和商業計劃。
創業包括:尋找和製定願景、選擇合適的企業類型、制定商業計劃、尋找資金來源、獲取營業執照和許可證。
想像
為您的業務開始製定清晰的願景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步。該願景將幫助您決定最適合選擇哪種類型的商業實體——追求自僱或建立法人。為了促進決策,您可能需要評估以下標準:
- 活動性質。 您計劃開展的具體活動,即決策,取決於與您的業務運營活動具體相關的複雜性、規模和其他情況。
- 可用資本的數量。 要建立某些類型的法人,法人實體的創始人必須滿足特定授權資本金額的要求。
- 稅收影響。 應繳稅款的數額直接取決於有關人員選擇的活動形式。
- 責任程度。 如果一個人打算限制自己的責任,並選擇不承擔包括自己或家庭資產在內的企業失敗情況下的義務,他/她應該選擇有限責任法人實體。
- 創始人人數。 如果有多個或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希望共同從事特定活動,則應通過建立法律實體來開展業務活動。
- 商業活動的複雜性。 自僱更容易,即不需要創建法人管理
- 如果決定成立一家公司,它應該是什麼類型的公司?
公司類型
如果您決定成立公司,請首先評估並選擇最適合實現既定目標的企業的法律類型。
根據法人(LP)的責任程度,分為有限民事責任和無限民事責任。法人參與人以其擁有的資產或信託持有的資產為限承擔無限民事責任。法人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參股人不承擔任何義務。
就所追求的目標而言,法人可分為公共法人和私人法人。公私法人通常根據其創始人的目標(滿足公共(不為自己謀取利益)或私人(尋求物質利益)利益、活動類型和利潤用途)而有所不同(私人法人的參與者有權參與利潤,而公法人的利潤只能用於經營目的)。
立陶宛最常見的公司類型:
- 個體企業;
- 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 小伙伴關係。
最受歡迎的法律實體法律形式的主要特徵和區別
評估標準 | MB,小型合夥企業 | UAB,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 IĮ, 個體企業 |
---|---|---|---|
最少參加人數 | 1(會員) | 1(股東) | 1(所有者) |
參加人數上限 | 10名成員。僅限自然人。 | 249(股東)。自然人或法人實體。 | 1 業主。只有自然人才能成為所有者。 |
最低 資本金額。 | 未標明。 | 不少於 2 500 歐元 | 此要求不適用。 |
創始人(參與者) | 自然人 | 自然人和/或法人 | 自然人 |
參與者對法人 承諾的責任 | 小合夥人民事責任有限(法人成員不承擔法人責任)。 | 股東承擔有限民事責任(法人成員不承擔法人責任)。 | 個體企業的所有者承擔無限民事責任(如果個體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履行企業的全部承諾,個體企業的所有者必須以自己的資產承擔這些責任)。 |
決策 過程 中的投票原則 | 通常為每票1名成員,但小合夥由負責人領導時,小合伙的規定可以另行規定。 | 每 1 票 1 股 | 決策由個體企業的所有者做出。 |
會計(法律規定) | 簡化會計程序立陶宛共和國會計法、立陶宛共和國實體財務報表法、企業會計準則 | 立陶宛共和國會計法、立陶宛共和國實體財務報表法、立陶宛共和國實體合併財務報表法、國際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 | 簡化會計程序,要求製作一套年度財務報表的要求不適用。如果個人合夥企業的條款規定了財務報表的起草。立陶宛共和國會計法、立陶宛共和國實體財務報表法、企業會計準則 |
資本和出資 | 小型合夥企業成員的捐款可以是貨幣形式或非貨幣形式。非貨幣捐助的價值由小型合夥企業的所有成員商定。作品或服務不能被視為貢獻 | 股份是分配資本的部分。股份以貨幣和/或股東通過所有權擁有的非貨幣出資支付,其價值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確定。股份是資本被分割的部分. 股份以貨幣和/或股東通過所有權擁有的非貨幣出資支付,其價值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確定。 | 捐款是個體企業所有者的個人財產。 |
利潤分配 | 利潤按出資數額按比例分配,小合夥企業另有規定的除外。利潤可以提前分配。如果在財政年度結束後,利潤預分配額明顯超過既定金額,則必須收回盈餘。 | 支付給股東的股息金額與股東股份的面值成正比。股息支付的時間可以比財政年度短。 | 全部利潤歸單個企業的所有者所有。 |
內部結構 | 小合伙的創始人(成員)可以選擇小合伙的兩種結構之一:– 當小型合夥是小型合夥成員的會議時,這是其管理權限。在這種情況下,小合夥沒有其他機構,只有一個由其成員選舉的代表,但是,所有的運營決策都是在小合夥成員的會議上做出的;– 當小型合夥企業是小型合夥企業的成員和單人管理機構(即小型合夥企業的負責人)的會議時,與他們簽訂民事協議。 | 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股東大會和單人管理機構,即公司負責人。可以設立合議監督機構,即監事會和合議管理機構,即董事會。與公司負責人簽訂工作協議。 | 通常,個體企業的所有者是一個人的管理主體,即公司的負責人。由他人擔任個體企業負責人時,該人代表個體企業行事,個體企業所有者僅作為成員會議在其職權範圍內行事。 |
代表法人行事的人 | 根據小型合夥企業的結構,以下人員可以代表其行事:小型合伙的成員會議,後者由其代表或小型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即單人管理機構。 | 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在與其他人打交道時由其負責人代表。 | 個體企業的負責人沒有由所有者任命的,由所有者代表企業行事。個體企業有負責人時,代表企業行事。 |
創業程序
程序 | 完成時間 | 相關費用 | 更多細節 |
1. 準備公司章程,連同創始法案/創始協議 | 1 天(收到所有必需的信息和文件後) | 僅法律費用,如果由法律顧問進行 | 您將需要: – 立陶宛公司地址(公司註冊文件所需); – 任命一名總經理。 |
2. 預留一個臨時公司名稱(可選) | 1天 | 大約 16 歐元 | 向法人登記處提交申請(表格 JAR-5)。此名稱將保留 6 個月。 |
3. 開設一個累積銀行賬戶 | 1-2天(由於銀行的風險管理程序) | 免費(或銀行手續費) | 此累積銀行賬戶僅用於存入股本。之後可以選擇任何銀行進行操作。最低要求股本 – 2500 歐元。 |
4. 將股本轉入該累計賬戶 | 1天 | 免費(或銀行手續費) | 請注意: – 如果股本高於 2500 歐元,則必須將至少 25% 轉入累積賬戶(剩餘金額在 12 個月內支付)。 |
5. 在註冊公證處公證成立文件 | 1-2天 | 大約 72 – 290 歐元(取決於股本金額) | 如果您所在的國家/地區已加入 1961 年海牙公約,則您的文件需要經過 Apostille 認證。國家名單 在未列入名單的國家,外國機構出具的文件應當合法化。 在立陶宛,在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摩爾多瓦、愛沙尼亞和拉脫維亞簽發的文件不需要經過 Apostille 認證或認證。 |
6. 在法人登記處登記公司 | 最多 3 個工作日 | 大約 57 歐元 | 文件經公證後方可提交登記冊。(第 5 步)。 |
7.將銀行累計賬戶轉為結算賬戶 | 2-7 天(取決於銀行) | 取決於銀行 |
有價值的鏈接:
- 註冊中心電子指南:在立陶宛開展業務/組織以及如何註冊新法人實體的信息:“註冊中心”
- 立陶宛銀行 金融市場參與者(銀行、信貸機構、保險公司等): 立陶宛銀行
- 公證人宮:立陶宛各地的公證人地圖: Notarų rūm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