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公司打算從事經濟活動,它可能會自願註冊為增值稅 (VAT) 納稅人。但是,除非是強制性的,否則應該考慮註冊是否真的有必要。主要標準之一是客戶購買公司的商品或服務——如果客戶不是增值稅納稅人,則不需要自願註冊。
對商品和服務徵收的標準增值稅稅率為 19%,降低稅率為 9% 和 5%;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給予增值稅減免。
增值稅納稅人註冊通常需要大約 10 個工作日。為了註冊為增值稅納稅人,必須提交以下信息: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有義務在立陶宛共和國註冊為增值稅納稅人:
在立陶宛開始經濟活動的外國人必須進行註冊(他們必須在經濟活動開始之日進行註冊,即不考慮 30,000 歐元的門檻)。
對來自歐盟成員國的人從事向立陶宛人進行遠程銷售的人員,以及在一個日曆年內供應的商品價值超過 40,000 歐元的情況,必須進行註冊。
立陶宛交易的增值稅申報要求有相關規定。它們包括發票的要求、發票的及時性、發票和信用更正、外幣報告、匯率來源、之前提交的退貨更正以及必須為增值稅目的而保留的會計記錄。
增值稅納稅期為一個日曆月。年度增值稅申報表必須在下一年的 10 月 1 日之前提交。
如果增值稅納稅人在上一日曆年的經濟活動中的所有收入不超過 58,000 歐元,稅務機關可以授予半年度納稅期的權利。
季度增值稅申報表由通過電子方式提供服務的增值稅納稅人提交,因此受特殊稅收規則的約束。
年度增值稅申報表在日曆年結束後提交,如有必要,必須進行調整。如果有錯誤,則必須在與增值稅免稅和應稅營業額的實際數據相關的進項增值稅中進行修正。這一切都必須在年度增值稅申報表中進行。
根據納稅期,增值稅申報表有不同的申報截止日期: